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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幼师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我校基层党支部已到届,需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将新的党支部选优配强和落实市委第二巡查组整改方案学校党委制定以下换届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关党建“五项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质量为实现学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组织实施“三提一树”基层党组织提质创优行动,带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二是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从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和组织归属感,不断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支部换届意见

我校现有九个党支部,支部委员27人。党员153人,其中在职党员 97人,离退休56根据《条例》和支部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1、本次支部换届,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校党委提出调整支部设置意见。

1)按照《条例》要求,学校党委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2)拟在原有9个支部的基础上,合并调整为6个党支部,命名为第一到第五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便于党委成员联系基层支部,也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

3)支部调整遵循方便利于活动的原则,各支部党员人数保持基本平衡按照《条例》要求,设立支部委员会下设一名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2、支部委员条件

1支部委员原则上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党员核心作用,在党的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近三年无违纪现象。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

2)按照《条例》,原则上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学校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或其他负责人担任

3)根据《条例》要求,委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因年龄问题无法履职到届的,本次将不再提名入选

3、选举程序与方式

党支部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成员分别到所在支部参与选举工作

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选举产生。

4、各支部大会选举结果党委研究批准后行文任命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支部书记工作要求

1校党委要对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专题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应进行任职培训。

2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委员应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支部自身建设,并定期向当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汇报工作。

3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学校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党委评议考核,建立考评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组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党委成员牵头。

学校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中共周口幼师党委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