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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周口幼儿师范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届各毕业班:

  根据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4号)、《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及《关于做好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20届毕业生于即日起至3月21日,2021届毕业生于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二)系统审核(2020届毕业生于3月24日至28日,2021届毕业生于9月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应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2020届毕业生从即日起至3月28日,2021届毕业生从8月3日起至9月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学校招生就业科进行人工审核。

  (四)汇总审核并公示(2020届毕业生从3月28日至4月18日,2021届毕业生从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要隐藏个人身份证号码出生月日号段,困难类别统一以代码标识。

  (五)及时拨付资金。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班班主任负责通知本班学生,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学校会运用多种渠道加强补贴政策及申领发放工作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学生公告,帮助其顺利申领。

  (二)各班班主任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周口幼儿师范学校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