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栏目>文明专栏>

周口幼儿师范学校 组织召开《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

学习文明条例 践行文明行为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进一步引导全体师生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2年6月13日,周口幼师组织召开《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扎实推进《条例》的普及,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训会由副校长韩广飞主持并作具体安排,学校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副校长韩广飞就《条例》的总则、规范与倡导、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等章节原文重新进行了解读。《条例》以法治思维强化约束作用,增强了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公民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韩校长认真细致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文明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师生道德素养的重要体现。全校师生要深入学习《条例》,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带头人,使《条例》入脑入心,成为个人文明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指南,使《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在校落地生根。

韩广飞要求,要提高认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结合,带头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提高广大师生对《条例》的知晓率,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条例》宣传实践活动;要积极开展文明行为标兵评选等活动,通过选树典型、示范带动,将文明行为养成活动常态化,使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思想深入人心。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学校将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倡导全体师生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使文明行为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条例》的相关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个人文明行为带动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提升,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努力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为提升周口城市文明程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审:董磊;签审:苏莉;审核:伊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