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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幼师“文明之星”评选方案【基础数据】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巩固发扬德育成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营造一个团结、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在学生中树立文明榜样。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一、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1.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反《中师生守则》和《中师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2.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

3. 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 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喝酒,不吸烟。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6. 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7. 尊重教职工,见面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8. 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9. 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

10. 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1. 不随意打断他人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2.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3. 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请老师先行。

14. 宿舍内遵守纪律、按时作息、讲究卫生。

15. 自觉排队,文明就餐。

16. 进出校门按要求登记。

二、“文明之星”评选方法

1. “文明之星”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自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及班委推荐候选人。

2. 各班推荐1名学生作为“文明之星”候选人上报学生科,由学生科联合其他科室进行评选审批。

三、表彰奖励

1. 对于评出的“文明之星”,学生科组织拍个人荣誉照,通过网站、橱窗公布表彰,并给予现金奖励,最后存档。

2. 评为“文明之星”的学生,在省、市、校级学生评优中优先考虑。

周口幼师学生科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