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命名2016年河南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通知》(豫建城〔2016〕75号),对全省园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被授予"河南省园林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校园环境建设。采用"整体设计、分块实施"的方式,把校内景点交由园林单位负责施工;楼边间隙,整片草坪由学校购买草种,自己绿化;移植城市管理部门无偿提供的花草树木,因势造型、栽种布景。既节约了资金,又完成了项目建设。设立了文化宣传栏、石刻景点等,人文设施逐步完善。抓好卫生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干净、秩序井然。目前,校园建筑群刷新换装,校内绿树林立,花草旺盛,绿化率达40%以上。自然环境和文化氛围相得益彰,充分发挥了校园环境在育人方面的特殊作用。
据悉,本次周口市共有7家单位荣获"省级园林单位"荣誉称号。(总务科供稿)